网站首页| 领导关怀|组织机构|信息公告|市老促会动态|县老促会动态|老区动态|老区旅游|老区政策|老区概况|网上来稿

福建省政策

在贯彻实施《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》座谈会上的讲话

发布时间:2012-11-19  来源:  阅读4433次

洪泽生副主任在贯彻实施《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》

座谈会上的讲话
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   洪泽生

(2013年12月13日)

同志们:

    《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颁布施行至今已一周年,为更好贯彻实施好这个《条例》,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天召开贯彻实施《条例》座谈会。刚才,市民政局、市发改委、市老促会就如何贯彻实施《条例》做了重点的发言,现在我就贯彻实施《条例》提几点意见:

    一、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

    第一、《条例》颁布实施对加快老区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。

    在革命战争年代,老区人民跟着党,进行了艰苦卓绝、前仆后继的斗争,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付出了巨大牺牲,作出了重大贡献,我们有责任帮助老区群众尽快脱贫致富。新中国成立以后,党和政府对革命老区的建设与发展给予了深情的关注和大力的扶持,但是由于革命老区地处边远,交通不便,基础薄弱,自然条件差,经济和社会发展还相对滞后,现在咱们国家富裕了,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,理应以更大的力度扶持老区的建设和发展,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。如果老区面貌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变,发展差距越拉越大,我们既对不起老区人民,也影响党的执政形象。《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》的颁布实施并将“促进革命老区建设”列入法制化轨道,就是回应老区人民的期盼,所以建设好革命老区是各级政府法定的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
    第二、贯彻实施好《条例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重要意义。

    改革开放以来,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,位居全省的前列,但各地的发展不平衡、不协调问题仍然存在,尤其是革命老区与发达地区相比相对落后,相当部分老区、村经济社会发展仍较缓慢,与全市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,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。党的十八大提出,到2020年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,是发展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繁重任务在农村,难点在贫困革命老区,边远山区。我市老区人口占全市的37%,土地面积占全市的50%,实现革命老区的全面小康仍然任重道远。没有老区的小康就不可能有我市的小康。十八大报告提出“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,加大对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、贫困地区扶持力度”。贯彻实施好《条例》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老区、扶持老区,推动老区加快发展,对我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。

    二、要依法行政,从实际出发贯彻好《条例》

    《条例》正式实施,成为我省第一部有关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,标志着我省老区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,因此,我们各级政府、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治市、依法行政,就必然依法依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《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》这部地方性法规,弘扬革命老区精神,强化革命老区意识和法制意识。要把《条例》宣传教育纳入“六五普法”规划,各部门要结合自己职能贯彻好《条例》,并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老区建设,积极参与革命老区的建设和开发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、支持、建设革命老区的社会氛围。特别是各级政府、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,依法依规,认真研究,打响“老区”品牌,充分用好用足中央、省、市对老区建设的优惠政策,依法从政策上、经济上、资金上、机制上,项目上倾斜支持老区的建设,让老区人民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好处,更好更快地推进老区建设发展。

    三、要依法监督,确保《条例》得到贯彻执行

    《条例》对新形势下新时期扶持和促进老区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优惠政策、重大举措等,作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。市、有关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不但要依法认真贯彻好《条例》,还要加强对老区建设项目和《条例》落实工作的行政监督,通过年度考核、阶段性检查,做好老区建设项目的督导检查评估验收,重大的老区开发建设项目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。市、县(市、区)人大常务委员会也要加强法律监督,充分运用执法检查、专题调研、听取汇报等监督形式,进一步加强《条例》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,使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,让革命老区的建设和发展事业真正纳入法制轨道,使革命老区与全市同步实现科学发展、跨越发展,早日进入小康社会。

泉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版权所有 站内文章如有侵权请来信告知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
主办:泉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闽ICP备12023940号-1